新快报讯记者冯艳丹 通讯员粤工商报导 近来,首个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查验国家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查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景象》(GB/T28863-2012)经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我国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通过并公布,将从下一年2月15日施行。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但凡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同款产品将不管批次全部下架。
据介绍,该规范由广东省工商局牵头,联合国家规范化研究院等单位一起起草,从立项开端通过3年多的尽力,于2012年11月5日经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同意并正式公布。新规范适用于政府部门对产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其查验陈述出具的定论为产品的“监督整体不合格”,一般确定为同一厂家的同一类型产品,而不是“该批次不合格”。国家工商总局在本年新出台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测办法》里也明确规则,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应当要求承检单位严厉按照国家新的监督抽样查验程序展开查验作业。
该负责人表明,新规范的公布施行,将有用处理原有规范中关于流通领域产品抽检难以处理的若干“老大难”问题。如部分产品因现场寄存样品量太少而无法抽检的问题;因抽检要求的样本量大所带来的监督本钱高的问题;因规则的抽样办法难以施行而形成的程序违法的问题;因抽检定论限于会集寄存的“批次”,不能适用于其他销售者等问题。一起将为工商部门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供给强壮的技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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