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机票代理服务,给客户开具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请问客户允许抵扣增值税吗?如何抵扣?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
我公司属于销售农产品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蔬菜批发零售业务,给客户开具了3%的蔬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客户允许抵扣增值税吗?如何抵扣?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目前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明: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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