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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博app体育官方下载:关于印发《永城市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09:21:12 来源:贝博app最新下载地址 作者:贝博ballbet网页版登录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149号)文件精神,永城市农业农村局、永城市财政局联合编制了《永城市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永城市位于河南省最东部,地处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素有“中原门户、豫东明珠”之称。北依陇海、东傍京沪、西临京九,连霍高速、永登高速、济祁高速、郑徐高铁、311国道贯穿全境,是全国六大无烟煤基地之一,华东工业的能源后方,也是国家唯一授予“中国面粉城”称号的城市,永城拥有两家中国500强企业-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和神火集团、是河南省最大的煤化工基地。全市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0万亩,人口163.8万,农村人口124万,农户33.2万。辖29个乡镇,770个行政村(社区)。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15.79亿元、同比增长8.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10.3%。连续11年跻身中国市域经济百强市(市),2019年位列第69位。

  永城属湿润的暖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年均日照时数2049小时,年平均气温14.34℃,平均积温5289℃;月平均气温以7月份最高,元月份最低。年平均降雨量871.3毫米,无霜期20天,永城全 年平均气温为15.4℃。

  永城位于华北平原腹地,全境近矩形,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倾,高差9米,平均海拔31.9米,除东北有方圆16平方公里的芒砀山群外,大部分为平原地区,永城最高海拔为芒砀山主峰159米。浍河、包河流域,地势低平,两河沿岸受黄泛影响形成近河阶地;沱河流域地势较高,微波起伏;薛湖、苗桥、高庄、城厢等乡镇因多次河流改道形成槽形、碟形洼地。全市地貌可分为剥蚀残丘、黄泛沉积和湖河相沉积低平地3种类型。

  永城大致以沱河为界,北部土壤类型为潮土,南部主要为砂疆黑土。总体上土壤呈弱碱性,砂疆黑土保水保肥能力要强于潮土。通过对土壤元素含量分析,土壤中As、Cd、Cu、Pb、Zn、Ni、F含量稳定,而Hg含量变化较大。

  永城市工农业生产及生活供水主要水源以300m以浅新生界松散岩类孔隙水为主。按照埋藏深度、水力性质、含水层特征大致可分为浅层、中层、中深层3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化学组分背景值是指水中各个化学组分在未受污染情况下的自然含量。浅层地下水主要化学组分背景值中Mg2+、HCO3-、总硬度、pH值含量稳定,而K+Na+、SO42-、Cl-、NO3-含量变化大。

  永城市耕地面积206万亩,小麦、玉米、大豆是永城的主导三大粮食作物;小麦常年种植面积179万亩,玉米61万亩,大豆100万亩,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34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连续5年突破25亿斤,既是粮食主产区又是产粮大市,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

  我市农业机械发展迅速,截止2018年,全市农机合作社达到72个,植保专业合作社30个,发展专业机房队120个,培训专业防治机手1000人,配备大中型植保机械990台,电动喷雾器3500台,全年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100万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处置率95%以上,全市农业生产机械种类繁多,有各类农用拖拉机、收获脱粒机械、农田水灌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植保机械、各种农用运输拖斗、农用汽车。

  近年来,在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农村合作经营组织政策的带动下,我市农机装备配置进一步优化,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位居河南前列。先进实用的大型农业机械稳定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装备的更新换代,大宗农作物(小麦)的耕种、施肥、施药、收获、秸秆还田等主要生产环节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截止2019年底,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998 家,家庭农场发展到 2176家,国家级示范社发展到6家,省级示范合作社发展到9家;市级示范合作社2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到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8家;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15家,其中,龙头企业56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5家,市级龙头企业40家专业大户1000多家,其中,经营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443家。现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及种植、农机、植保、农资和技术服务、农产品加工等领域,自身运行管理较为规范,具有农业生产耕、种、管、收、储、运等全程服务功能,具有在整村整乡或更大区域单元内,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能力。

  永城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日照2481.9小时,年平均气温14℃~15℃,无霜期216天,光照资源丰富,年降水量685.2mm,土壤肥沃,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适宜,适宜粮食作物生长。

  首先,全市粮食作物种植种类主要是“小麦玉米、小麦-花生”等连作,其面积占全年粮食作物面积的95%以上;其次,通过近年来高标准粮田项目的实施,耕地实现了小块并大块、大块连成片的土地规模化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不仅有利于推进机械化作业,而且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

  近几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农村土地流转,项目区域内农业劳动力转移较多,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有较好基础,急需推进包括代耕、代种、代管环节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一些有能力、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外出务工或自行创业,大部分农田缺乏管理,群众急需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加快了土地托管、流转步伐,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

  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持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一是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动服务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政策引导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三是努力培育服务主体,推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现代农业发展。

  2.项目补助环节。按照《河南省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中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规定,对小麦、玉米以下农业生产环节中实施服务进行补助,具体补助环节如下:

  一是项目补助标准。永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出具的《预(决)算评审报告书》NO:8-35号,《永城市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审定造价:⑴小麦播种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20元/亩;⑵玉米秸秆运输15元/亩;⑶玉米收割75元/亩;

  参照永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出具的《预(决)算评审报告书》NO:7-11号,《永城市2019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审定造价:⑷秸秆机械粉碎40元/亩;⑸深耕35元/亩;⑹旋耕耙平两遍30元/亩;项目对以上六个环节给予补助。

  二是项目实施面积为6.53万亩。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要求,确定玉米+小麦全程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占服务价格的27.9%(作业成本为215元/亩),累计补助资金391.8万元。

  5.项目实施区域的确定。经过专家座谈,由于2020年其它其它社会化服务项目区域不能重合,确定马牧镇、太丘镇、薛湖镇、陈官庄等乡镇为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实施区域调整。服务组织在项目区域内和社会化服务过程中,与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村、户签订“服务协议”,总服务协议面积大于等于承担项目面积。

  (1)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小农户社会服务面积高于60%。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服务双向自主选择。承担项目服务组织推广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农户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2020年6月2020年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1.工作方案制定阶段。6月-8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优选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协议阶段。8月,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合同;服务组织在乡(镇)指导下开展服务,并与承担项目村、户签订服务合同,防止“政策垒大户”。

  3.提供作业服务阶段。8月11月,按照项目时间及有关程序,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4.督导检查验收阶段。8月11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适时验收。

  5.兑付补助资金阶段。1012月,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

  6.总结阶段。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将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1.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托管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完善规章制度,挂牌经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耕、种、防、收)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等。

  (5)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服务任务,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服务任务的,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玉米收获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还田秸秆切碎合格率90%、籽粒破碎率3%(倒伏、灾害性天气除外),玉米收棒。

  (2)运输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运输工具应无污染,做到专货专运,严禁多货混运,不应与化肥、农药工业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3)秸秆还田作业应达到的标准:玉米秸秆粉碎长度掌握在5-10cm为宜,以免秸秆过长土压不实,影响作物出苗和生长。

  (4)深耕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在25cm以上,30cm以下,疏松土壤,加厚活土层,增加土壤的通透性,便于吸光吸热,从而提高地温。

  (5)耙平作业应达到的标准:通过耙平,提高土壤蓄水保墒的能力,提高作物的出苗率,提高作物产量。

  (6) 播种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小麦播种深度35cm,下籽均匀、深浅一致,平播接行准确,行距一致、覆土良好、确实、起落整齐,播行要直、不重不漏、到头到边、不断条、无浮籽、无天窗。

  2020年永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原则上确定承担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

  服务组织确定后,项目主管部门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本着服务组织和服务用户均受益原则,明确服务内容、作业量、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承担项目服务组织和各村、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由村委会确认后在项目村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

  为有效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关服务,及时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项目所在乡镇成立项目监督组,开展全程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监督指导:

  1.监督质检。一是监督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面积所需数量。二是按照作业时间节点检验服务组织服务环节质量,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2),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乡镇政府盖章生效。三是保留好监控数据、影像、照片等监控质检资料。

  2.公开公示。服务组织法人代表、项目村负责人和乡镇监督人员三方签字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补贴资金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在进行全面核实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政府,乡镇审核同意后,上报市主管部门作为结算的依据。

  1.申请验收。作业结束后,由服务承接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5),由承接主体整理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2.抽查复核。项目完成后,项目所在乡镇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方式、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及验收报告;市农业农村局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方式、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形成抽查报告材料上报给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抽查比例为每个乡镇1-2个村,每村1-3户。

  3.验收报告。市级抽查验收结束后撰写验收报告,对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合格作业面积作为拨付作业补贴依据。

  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6),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服务组织,严禁现金支付。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及时进行效果分析,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绩效评价采取公正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成功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1.选定服务组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2.签订服务合同。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

  4.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后,按照服务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由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项目所在乡镇,收集整理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主要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方案重点考核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制度建设、开展宣传培训等情况;绩效重点考核项目面积完成情况和实施环节、服务对象是否合规、服务质量等。项目绩效自查自评完成后,要形成本市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评价结论等。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等单位,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批复项目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社会化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乡镇建立由乡镇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办公室主任,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委会参加的项目工作质量监督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对服务组织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保障经费。市政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经验总结与政策措施完善等。

  (三)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乡镇、村工作负责对开展情况全程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落地见效,负责规范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机手和机具,做到机手、机具证照齐全有效,依法合规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

  (四)宣传引导,深化服务。通过公示栏、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项目建设政策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机手解决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承担项目服务组织要及早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开展全程安全生产管理。

  (五)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公开电话,受理质疑。公开市级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市财政局举报电话。对个别农户提出要求复查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处理。

  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孙立峰同志兼任。

  注:1.本表由市级印制,使用时须由服务组织法人代表,农户(或代表)、合作社、家庭农场,验收员三方签字,乡、村两级盖章生效。

  我是(农户姓名),(服务承接主体)为我开展了(服务内容及作业量:小麦+玉米全程托管服务XX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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